42歲男子朱蜜綁架了4歲的男孩小楓,向其家人勒索50萬元,他的綁架行為直接導致孩子因窒息慘死,自己也因涉嫌綁架罪接受審判。昨日,貸款朱蜜在深圳市中級法院受審時稱,自己是因為妻子患精神病需要治療,家境貧困才鋌而走險。
   晶報記當鋪者 吳欣
   機車借款綁架男童勒索50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以來,被告人朱蜜經系統家具過預謀後伺機在寶安沙井街道民主村綁架小孩勒索贖金,為此,朱蜜多次前往沙井街道民主村尋找作案目標並踩點,選定了4歲男童小楓作為綁架對象,並選定在小楓家旁邊菜地前一片偏僻、隱蔽的民主村第二宅基地作為綁架兒童後放置人質的藏匿地點。同時,為了作案方便,朱蜜在中山一建築工地撿到兩部對講機作為作案工具,併購買了蚊帳、環保袋、手機卡,還準備了約束帶、膠帶、鞋帶、手套、口罩、手電筒等作案工具。
   2013年9月16日19時許,朱蜜發現小楓獨自一人離開家走到路上玩耍,就將事先準備好的一部對講機放在現場的一輛貨車底下,之後強行將小楓捂住嘴巴抱走。二手餐飲設備台北隨後朱蜜將小楓抱到選定的藏匿地點,並通過對講機和打電話的方式向被害人小楓的家屬索要50萬元贖金,並約定在第二天中午12點在東莞虎門黃河時裝城交錢。
   被抓拒絕交待人質所在
   9月17日,民警將朱蜜抓獲,但他拒絕交待小楓的藏匿地點。後在其指認下在民主村第二宅基地荒草深處找到了小楓的屍體。經鑒定,小楓符合體位性窒息死亡。
   朱蜜說,案發當晚自己得知孩子家長報警後,看見很多人拿著手電筒向自己藏孩子的地點附近走去,便以為孩子被找到了。為了讓自己能夠逃避法律製裁,他一開始並沒有向警方交待綁架事實。
   小楓母親何女士的委托律師表示,朱蜜綁住孩子並實施堵嘴、用袋子包住等行為,案發時正值夏天天氣炎熱,孩子又年幼,這種行為等於放任了孩子的死亡。
   綁架是為給妻子治病?
   昨日下午,朱蜜被帶上法庭被告席。在法庭上,他對綁架事實供認不諱,但否認“撕票”,稱自己並沒有想殺死孩子。他說,自己之所以把孩子隱藏在其家附近的荒地,是因為拿到錢以後,他就會告訴小楓家人隱藏地點,家人能很快找到孩子。
   朱蜜說,自己的妻子患有精神病,長期需要依賴藥物治療,兒子也沒有收入,全家都靠自己打散工維持生活。因為家裡貧困,他就想出了綁架兒童勒索錢財的念頭。於是,他選定小楓作為綁架對象。去年9月16日晚,朱蜜看見小楓家裡只有一老一小兩人,老人進衛生間去洗澡,小楓跑到家門口玩,他便趁機把孩子抱走。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庭審直擊
   孩子的乖巧順從沒換來他的惻隱之心
   昨日,朱蜜在法庭上詳細敘述了綁架孩子的過程,而坐在刑事附帶民事原告席上的小楓媽媽何女士則淚流滿面,不時用手擦拭著眼淚。
   朱蜜說,小楓被他抱走後,十分害怕,大聲哭著叫“媽媽”。 他把孩子抱到離小楓家不到200米的一片荒地,說:“你聽話,我就叫你的媽媽過來”。於是,乖巧的小楓沒有再反抗。朱蜜對其進行捆綁時,孩子不敢再大聲哭喊,一直小聲抽泣喊著“媽媽”。
   但朱蜜沒有起惻隱之心,為了不讓孩子喊叫,他對小楓捆綁、堵嘴完畢後,又將小楓裝入環保袋並拉上拉鏈,用蚊帳蓋住了整個袋子。庭上朱蜜辯稱,自己這樣做是“不讓孩子被蚊蟲咬到,並不是想悶死他”。
   昨日,被害人小楓的母親向朱蜜提出了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95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索賠要求。朱蜜最後表示,自己家境貧困,確實沒有賠償能力,願意在死後捐獻出自己的器官,用捐獻費來賠償給被害人家屬。  (原標題:男子綁架4歲男童竟稱是為妻子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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