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張維
  北京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仲)與北京市海澱區律師協會今日在京簽署合作協議,旨在共建高效爭議解決機制。
  北仲秘書長林志煒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律師既是仲裁製度的使用者,又是仲裁製度的宣傳者。北仲希望更多律師能夠瞭解仲裁、參與仲裁、運用仲裁。目前,北仲共有律師身份仲裁員127名,占北仲仲裁員總數的28.6%。
  很多律師不瞭解仲裁製度
  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目前,仲裁在律師中的知曉度還不夠高。
  北京市海澱區司法局副局長謝偉坦言,在調研中發現,很多律師對於仲裁的瞭解程度遠遠不夠,甚至不知道有這項制度。
  仲裁相較於訴訟,其保密性、高效性等優越性還未被充分認知。與訴訟中雙方當事人打官司打得你死我活、人盡皆知相比,“發生糾紛了去仲裁,以後還可以是合作伙伴,不會成為冤家,因此,應該大力提倡和推廣仲裁,這也可以節省很多司法資源,是快速解決糾紛和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謝偉說。
  北京市海澱區律師協會仲裁法研究會主任田銳華也認為仲裁值得推廣。她以自己親身經歷的案件,對仲裁相比於訴訟的快速高效作了比較:“一個訴訟從開始到終審判決出來最多花費了14年的時間,而另一個在北仲仲裁的案件,從申請仲裁到作出裁決,則只花了9天的時間。”
  在今天的儀式上,北京市海澱區律師協會仲裁法研究會宣告成立,這也意味著海澱區律師協會將在未來加大律師對仲裁的研究和運用力度,以更好地服務於當事人。
  北仲引導律師發揮正向作用
  與律師界緊密合作,對於北仲來說,這已不是第一次。
  自2010年開始,北仲先後與北京市律師協會共同舉辦“仲裁員、律師共建仲裁一方凈土”、“共建公正、高效爭議解決平臺”、“加強專業合作、打造法律職業共同體”座談會。
  2013年,北仲又與會員數量位居全國區縣律協第一名的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簽訂合作框架協議,並先後舉辦五期商事仲裁和實體法律問題培訓,分別涉及“商事仲裁的優勢”、“如何擬定仲裁條款”、“如何提仲裁請求”以及“合同案件的疑難問題及處理”、“無效合同認定與處理”、“仲裁程序中證據的認定”等。
  “通過上述一系列合作、培訓、研討,有效加強了仲裁機構與律師之間的互動,既向律師宣傳、普及了大量商事仲裁知識和代理實務技巧,提升了律師代理仲裁案件的能力,同時也加深了律師對於商事仲裁理念的認識與理解。”北仲業務二處處長薑秋菊說。
  專家建議誠信寫入仲裁法
  在加強與律師界合作的同時,北仲對於律師參與仲裁提出了一些善意的規則要求。
  “我們的規則不會給律師使用潛規則留下任何空間,相反,北仲始終強調,律師參與仲裁應當秉持誠信合作的原則,善意行使權利,最終妥善地解決糾紛、維護當事人的權利。”薑秋菊說。
  記者註意到,北仲新近公佈的預計於201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仲裁新規則特別規定,當事人在適用規則方面應遵循誠信合作的原則,如果有違反規則情形並導致程序拖延的,仲裁庭可能在分擔仲裁費方面予以考慮,並可能導致其他費用的給付義務。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誠信義務應當寫進仲裁規則,下一步應當將此寫入仲裁法中。
  本報北京12月18日訊
  (原標題:北仲海澱律協共建高效爭議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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